內部稽核組織與運作
內部稽核之組織
  •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隸屬於董事會,設置內部稽核主管一人,並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稽核人員,辦理本公司內部稽核工作。
  • 內部稽核人員之資格應符合法定之適任條件,並持續進修達到規定時數。並每年一月底前將內部稽核人員之姓名、年齡、學歷、經歷、服務年資及所受訓練等資料依規定格式,向證券主管機關指定之網際網站進行申報。
  • 本公司經2020年11月3日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修訂《內部稽核制度》之總則,明訂「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及薪資報酬,依本公司招募任用、績效發展計劃與績效獎金評核、薪資管理等相關規定辦理,除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提報董事會決議通外,其餘項目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相關規定已揭露於本公司內部規章網頁專區。
內部稽核之運作
  • 本公司內部稽核事務之處理,悉依本程序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公佈「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要點」之規定辦理。
  • 內部稽核人員應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執行本公司各項內部稽核工作。
  •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應根據法令要求及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釐定每月/每季應稽核之項目,經董事會通過,據以檢查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並檢附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等作成稽核報告。
  • 內部稽核人員如有查核發現,應請受查單位提出改善措施,揭露於稽核報告,並按季追蹤查核缺失及異常事項。
  • 除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業務外,稽核主管並列席董事會報告。
  •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每年二月底前,將上一年度之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情形,依規定向證券主管機關指定之網際網站進行申報。
  •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每年五月底前,將上一年度內部稽核所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形,依規定向證券主管機關指定之網際網站進行申報。
  •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每年十二月底前,將次一年度稽核計畫,依規定向證券主管機關指定之網際網站進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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