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speridone PLGA學名藥涉訟案件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台灣東洋深感欣慰

2021.5.24

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今天(24日)發佈重大訊息,指今日(24日)收到最高法院發回台灣東洋與晟德大藥廠有關Risperidone PLGA學名藥委任開發契約關係案件,其民事契約關係是否有效存在,將於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


台灣東洋原自主研發Risperidone PLGA學名藥多年,期間前董事長林榮錦亦兼任晟德公司董事長。林榮錦於離開台灣東洋後,竟以晟德公司名義向台灣東洋提起民事訴訟,主張該藥品係晟德公司委託台灣東洋研發,應為該藥品之所有權人。嗣於台灣東洋與晟德公司民事確認契約關係訴訟中,雖經台灣高等法院認定委任契約存在,但台灣東洋認與事實不符,依法提起第三審上訴,經最高法院廢棄原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


台灣東洋表示,Risperidone PLGA學名藥,係由台灣東洋自行研發成功。前董事長林榮錦在職期間,提供不實資訊予台灣東洋董事會,以求簽署與晟德公司委任開發協議,將Risperidone PLGA學名藥讓渡至晟德大藥廠。同時,林榮錦於東洋董事會開會決議本案時,竟未依法迴避,是否涉及違法,尚待查明;且該藥品委任開發協議,亦非由雙方公司合法代表人簽署,依法契約當然無效。


林榮錦曾擔任台灣東洋董事長兼總經理長達19年,多項事件疑有違反公司治理,罔顧公司及股東權益,將公司藥品違法授權,造成公司重大損害,更影響未來發展甚鉅。對於今日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台灣東洋深表欣慰。由於林榮錦涉嫌對本公司特別背信一案,尚在最高法院審理中,本公司將於收受判決書後,一併送請最高法院參酌辦理。


關於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創立於西元1960年。在過去60個年頭中,台灣東洋從一家以製造和銷售為導向的傳統學名藥廠,跨足到品牌學名藥的開發與銷售;在不間斷地自我革新、蛻變,運用數十年來累積的知識、技術以及關係網絡,戮力求進,於今日重新自我定位為一家專注在特殊劑型開發及新藥開發的生技藥廠,期望能成就「以科技技術提升人類生命品質」的企業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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